补贴落地:最高补贴20万!电视终端焕新政策进入落地倒计时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最高补贴20万!电视终端焕新政策进入落地倒计时
2025年5月8日下午15点,云南省广播电视总局召开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政策发布会,云南省民宿行业协会到场听取发布内容。重大利好,立即放送。
为助力全省民宿行业加速实现数字化升级,云南省旅游广播电视局重磅发布《2025年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单家民宿最高可获20万元补贴!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现向全体会员发出紧急行动倡议:抓住政策窗口期,抢占先机申报补贴,以超低成本完成客房视听设备全面焕新!(政策全文附后)
政策亮点速览:真金白银直补,最高20万普惠全行业
高比例补贴,单家上限20万
电视机
:4K/8K超高清机型享20%补贴(普通机型15%),按尺寸阶梯式封顶(如55英寸补400元/台,98英寸最高补1800元/台)。 机顶盒
:4K超高清机型补20%(普通15%),单台最高50元。 叠加效应
:按客房总量计算,中型民宿(如100间客房)最高可获近20万元补贴。 超长执行周期,先到先得抢红利
政策覆盖2025年全年采购设备,但采用"先报先得、资金用完即止"原则,早申报早受益。 申报截止2025年12月31日,但协会强烈建议会员于9月底前完成采购,避免年末额度告罄。 申报流程极简化,协会全程护航
线上申报系统一键提交材料(发票、序列号、承诺书等),县区广电局上门核验,资金最快40个工作日到账。 协会已开通"绿色代办通道",提供设备选型白名单(含高性价比4K机型)、发票合规预审、系统填报指导等全流程服务。
紧急行动指南:四步锁定最高补贴
第一步:速查客房设备清单
立即盘点现有电视终端型号、尺寸及使用年限,优先置换非4K超高清、老旧卡顿设备。建议重点升级55英寸及以上大屏机型,补贴收益更高。
第二步:抢订政策目录内产品
选择与广电局公示的"生产企业指导价"匹配的机型(登录省广电局官网查询实时目录),避免因"采购价虚高"被驳回申请。
第三步:留存关键凭证
采购时务必索要云南本地发票(含型号、单价、SN码),保存银行转账记录及物流签收单,确保材料"零瑕疵"。
第四步:9月30日前完成申报
协会监测显示,首批补贴资金已释放30%,为避免年末额度紧张,请最迟于9月30日前通过"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登录账号:ynhomestay.gov.cn,初始密码联系协会获取)。
违规风险警示:三大红线不可触碰
严禁虚报采购价
:若发票价格高于广电局公示的同型号市场均价10%,直接取消补贴资格。 严禁重复申领
:已享受其他省级设备更新补贴的民宿,不可重复申请本政策。 限期完成安装
:2026年6月30日前未完成新设备安装的,补贴资金将被追回。
协会赋能:三大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免费合规诊断
:发送设备清单至协会,获取《补贴收益测算报告》。联系协会即可。 优先推荐供应商
:协会联合海信、创维,TCL等厂商推出"民宿专供机型",价格低于市场价15%-20%。 法律兜底服务
:签约协会战略合作律所,提供采购合同审查、纠纷调解等保障。
政策机遇转瞬即逝,升级改造刻不容缓!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呼吁全体会员:立即启动设备焕新计划,用好用足最高20万元补贴,以"视听革命"重塑云南民宿核心竞争力,共同擦亮"旅居云南"金字招牌!
附:典型补贴案例速算
案例1
:50间客房民宿,采购55英寸4K电视(单价2000元/台)
补贴金额:2000元×20%×50间=20,000元(未达20万上限,可继续申报机顶盒补贴)案例2
:120间客房民宿,采购75英寸4K电视(单价4000元/台)+4K机顶盒(单价250元/台)
电视补贴:4000×20%×120=96,000元
机顶盒补贴:250×20%×120=6,000元
总补贴:102,000元(逼近20万上限,建议分店采购)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来源: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
各州(市)广电局,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省各酒店管理集团、酒店管理协会、民宿管理协会:
现将《2025年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积极响应,认真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黑妮鹤0871-65514525沈芳0871-65329740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加快全省酒店电视终端换新,服务“旅居云南”产业发展,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范围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22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4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5〕92号)》,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补贴对象和时间
第一条补贴对象。云南省内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完成电视终端换新的酒店、宾馆、客栈、民宿(以下简称酒店)。
第二条补贴时间。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按照“先到先得、补完为止”原则〔按申报时间先后,以通过“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登录方式附后)上传资料成功的时间为准〕,资金使用完毕后,本政策随即终止。
第二章补贴范围、条件和标准
第三条补贴范围。酒店购置的新电视终端,包括电视机、机顶盒(需符合有线电视或IPTV技术标准)。
第四条补贴条件。申请补贴的酒店(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达到电视操作复杂治理要求,新购电视终端应符合国家标准,数量不超过酒店客房总数。
第五条补贴标准
1.电视机。新购4K及以上分辨率的超高清电视机,按照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新购其他电视机,按照购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单台电视机的补贴上限为:
32英寸,不超过160元;
43英寸,不超过260元;
50英寸,不超过350元;
55英寸,不超过400元;
65英寸,不超过550元;
75英寸,不超过800元;
85英寸,不超过1200元;
98英寸及以上电视机,不超过1800元。
2.机顶盒。新购4K超高清插入式微型机顶盒,按照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新购其他机顶盒,按照购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单台机顶盒的补贴上限为50元。
3.每家酒店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第三章补贴规则和流程
第六条申请材料
1.电视终端采购发票(含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名称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回执单或电子回单,或电子支付凭证)、收货签字确认单(或物流货物签收单)复印件,以及电视终端序列号(SN码)列表。
2.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请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含承诺书)。如提交申请时未完成电视终端安装,申请单位须承诺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安装。
上述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每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第七条申请及审核程序
1.提交申请。采购完成后,申请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基础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出补贴申请。
2.审核流程
①省广电局依据电子材料,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
②初审通过后,申报系统自动将酒店申请分发给相应州(市)、县(市、区)广电局;
③县(市、区)广电局到申请单位实地核验。情况属实的,现场拍照留证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同时收取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州(市)广电局复审;
④州(市)广电局复审后,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审核通过的《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请表》和汇总形成的《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提交省广电局审核。
上述各环节的审核结果,将第一时间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申请单位联系人。
3.社会公示。省广电局于每月15日前向社会公示上月补贴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自然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省广电局于每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州(市)广电局;州(市)广电局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单位对公账户或个体工商户账户。
第八条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单位的采购单价明显高于电视终端生产企业指导价格或市场销售均价,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广电部门将驳回申请,不予补贴。
第九条如申请单位未能在提交申请时完成电视终端安装,县(市、区)广电局应在其承诺完成安装的时间点,补充开展实地核查。如情况属实,县(市、区)广电局拍照留证上传申报系统,作为补充台账。
第四章其他事项
第十条电视机终端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相关平台,应在本政策生效后15个自然日内,通过申报系统向省广电局提交以下信息:线上销售和在云南省内线下销售的电视机产品型号、规格参数、近6个月平均销售价格或指导价格,作为省广电局初审参考。上述材料应每月补充更新,省广电局通过官网公示上述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如与国家、省、市、区出台的其他政策同类的,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此项补贴。
第十二条退货处理。申请单位如发生退货或撤销交易,补贴资金已拨付的,申请单位应在收到采购退款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与退货相对应的补贴资金退回至州(市)广电局账户;州(市)广电局于收到退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退货相对应的补贴资金退回至省广电局账户。
第十三条省广电局、州(市)广电局对补贴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财政、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申请单位、电视终端生产销售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申请单位如伪造、虚报数据骗取补贴资金,经查证属实,省广电局有权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并通过媒体公开。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办理补贴审核、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广电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实施中如出现政策性调整,依据最新政策办理。
附件:
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报系统登录方式
申报系统地址:https://yunnantvservice.ynbit.com/hotel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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